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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拍-2020-29号地块:12月9日开拍,龙德井原流拍地块组合再出让!不摇号,限均价1.79万元!

    2020-11-20 来源: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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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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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项目综合规划指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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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大致区位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20-29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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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上午10: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20-29号地块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基本单元控规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2477.48平方米(其中含城市道路2099.9平方米,幼儿园4177.8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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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红线图


    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幼儿园(在F-03地块设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4177.86㎡)、居家养老服务点(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一处,每处计容建筑面积≥100㎡,且每百户不少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社区卫生室(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计容建筑面积≥30㎡)。


    应配建:文体活动室(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计容建筑面积≥200㎡),文体活动场地(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用地面积≥300㎡),物业管理用房(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10KV开闭所(于F-02地块设置10KV开闭所,计容建筑面积应≥200㎡),通信接入机房(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建筑面积≥100㎡),生活垃圾收集点(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服务半径≤70米),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F-02地块、E-01地块均应各自配置,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点应集中设置;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2、该宗地配建的幼儿园无偿交付给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作为公办幼儿园,所涉及幼儿园的不动产产权一并办理给城厢区教育主管部门;该宗地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社区卫生室无偿交付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所涉及不动产产权一并办理给城厢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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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德井片区改造效果图


    3、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该宗地内规划公共道路及其对应的地下空间不予确权登记,今后应腾退给城厢区政府,并由城厢区政府负责建设,地块内其他规划建设应与公共道路有效衔接。


    5、该地块红线范围内因兴业银行业务需要,地块西侧建筑物由城厢区政府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拆除;西侧原气象局周边小山包,由竞得人自行平整并承担费用。


    PS拍-2020-29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0]55号文件为准。


    主要规划指标:

    (一)容积率>1.0且≤4.65,其中F-02地块>1.0且≤4.8、F-03地块≥0.8且≤1.5、E-01地块>1.0且≤5.5,其中计容零售商业建筑面积:F-02地块于视线通廊西侧集中设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2300㎡且≤13000㎡,E-01地块计容商业建筑面积>4000㎡且≤5800㎡;

    (二)建筑密度≤37.65%,其中F-02地块≤40%、F-03地块≤30%、E-01地块≤35%;

    (三)绿地率≥25.52%,其中F-02地块≥25%、F-03地块≥30%、E-01地块≥25%;

    (四)建筑高度控制:F-02地块建筑高度≤120米、F-03地块建筑高度≤15米、E-01地块建筑高度≤120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该宗地涉及的《城厢区龙德井片区地块A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城厢区龙德井片区地块A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城厢区政府莆城政函[2020]210号文件为准,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城厢区政府签订《城厢区龙德井片区地块A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城厢区龙德井片区地块A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20]186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7900元/平方米,商品住房(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超过19500元/平方米。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0-29号地块为人民币肆亿陆仟万元整(¥46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0年12月8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法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

    3、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

    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8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8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696号

    联系电话:1803039050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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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估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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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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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址坐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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