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华棚户区改造征地公告!土地补偿10800元/亩!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公告
莆城征收〔2020〕1号
2020年11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厢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240号)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合计0.673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一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城厢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2020-01-01为其他住宅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
三、被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
四、被征收(使用)土地地类及面积: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集体土地0.5645公顷,其中园地0.016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222公顷、未利用地0.226公顷;使用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1094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0.6739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二)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确定的《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六、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被征收(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征地补偿费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签订的征地协议到龙桥街道办事处领取,或以约定方式支付。请互相转告。
七、被征土地权利人对上述土地征收(使用)批复不服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